维护宪法权威,做遵纪守法的文明市民

  ——记宜春一中“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


李长春


12月4日,是2018年国家宪法日,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国公民遵守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每一个好公民都希望生活在一个文明城市之中。

IMG_7599_看图王.jpg

当前宜春市正在开展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12月8—15日即将迎来国检。宜春一中隆重举行“创文明城市”动员大会,旨在团结动员全校师生员工自觉投入创建工作,自觉提升自身素质,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创建文明城旨在受益于人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创建最大的受益者是老百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不在于“得牌”,而是让老百姓受益;不是让城市“得奖”,而是让老百姓受惠。全国文明城市象征城市形象和市民素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得优化宜春投资环境、提升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彰显特色、打造品牌、惠及民生。作为宜春市民,我们不能做创建工作的旁观者,而要做创建工作的参与者,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提高自身认识,自觉参与创建活动。


创文明城先育文明人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我们全校师生要扛起我们的责任,自觉提升自己的素质,把创建工作落实到我们的行动上。结合学校实际,倡议全校师生要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知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和创建要求。同时也可以在学校公益广告、电子屏、班会课、宣传栏上及时了解学校创文明校园助力创建文明城市的情况。国检会抽查5位老师和5位学生进行考察。比如:什么是义核心价值观?等。

内守规矩

全校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有素质的一中人。行,要自觉遵守校内交通秩序,进出校门服从保安指挥,按规定停放车辆,不骑共享单车进学校。食,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去无证摊贩便利取餐,尽量回家或去食堂。住,要自觉爱护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垃圾分类入桶,及时打扫,劳动工具清洗后规范存放;自觉爱护公物,尤其要爱护教室、寝室、厕所、消防、食堂等公用设施,发现有损坏及时向学校举报。学,不带低俗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不带有毒有害物品进校,不进营业性未成年人不能进入的场所,自觉研修学习任务,主动参加学校社团活动陶冶情操,积极探索科学的本质和生命的真谛。

外塑文明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一中人”一直是良好形象的代表,请大家一如既往的做好自己,也要积极向他人宣传,即日起还要相互督促。从现在起凡是在校外违反交通规则,酒驾,闯红灯,不礼让行人,乱丢垃圾,踩踏绿化带,攀越栏杆等不文明行为,一经查获,一律会通报学校,同时上报报纸和电视台。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宜春市市政治经济文化中的一件大事,事关你我。创建文明城旨在受益宇人,创文明城先育文明人。让我们携手努力,扎实工作,共同为创建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81130


文章分类: 校务公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