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分值 | 责任部门 |
1制度建设(25分) | 1-1 工作机构 | 落实学校分管领导(1分)。 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有校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2分)。 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分)。 | 4分 | 科研处 |
1-2 长效机制 | 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1分)。 校长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分)。 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1分)。 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2分)。 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2分)。 按照规定开设写字课和书法课(2分)。 建立奖惩机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1分)。 | 10分 | 科研处、办公室、教务处 |
1-3 校园环境 | 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2分)。 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有较浓厚的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氛围(2分)。 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公章、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标牌、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4分)。 | 8分 | 科研处、总务处、办公室 |
1-4 经费保障 |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经费有保障(2分), 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1分)。 | 3分 | 科研处、总务处 |
2能力建设(30分) | 2-1 规范意识 | 教师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2分)。 学生有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2分)。 高年级学生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1分)。 | 5分 | 科研处、教务处 |
2-2 教师能力 | 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2分); 通过岗位练兵、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效果明显(2分)。 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并有效落实(2分)。 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标准(4分)。 | 10分 | 科研处、教务处 |
2-3 学生能力 | 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3分)。 全面加强学生听说读写能力培养,重视口语交际和书写训练,注重语言文字的综合运用,学生的普通话听说、口语表达和书写等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达到语文课程标准相关学段要求(4分)。 学生能熟练规范地使用普通话(4分)。 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写规范(4分)。 | 15分 | 科研处、教务处 |
3 教育教学(25分) | 3-1 教学活动 | 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2分)。 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和书写规范(5分)。 语文教师熟悉、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2分)。 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方案(2分)。 各学科教学中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2分)。 语文课重视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核(2分)。 | 15分 | 科研处、教务处 |
3-2 文化传承 |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注重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教学,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2分)。 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4分); 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表率(2分); 学生有相关兴趣小组或社团,学生对中华优秀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2分)。 | 10分 | 科研处、教务处、 政教处、团委 |
4 宣传普及(10分) | 4-1 法制宣传 | 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1分)。 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2分)。 教职工熟悉掌握、高年级学生基本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2分)。 | 5分 | 办公室、科研处 |
4-2 推广普及 | 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2分)。 积极发挥学校在家校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社会研究和实践,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2分)。 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1分)。 | 5分 | 科研处、政教处、团委 |
5 科学发展(10分) | 5-1 科学研究 | 重视学生语言学习方法研究,有可以指导教育实践的研究成果(1分)。 研究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体系并付诸实施(2分)。 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方法研究(1分)。 | 4分 | 科研处 |
5-2 创新实践 | 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2分)。 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2分)。 自主研发语言文字校本课程、教材或教辅材料,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1分)。 有书法教室等语言文字素质培养专用实训场地和设备(1分)。 | 6分 | 科研处、教务处 |
6 加分项目 (5分) |
| 近三年参加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全国(3分,2.5分,2分),省级(2.5分,2分,1.5分),市级(2分,1.5分,1分),县级(1.5分,1分,0.5分)。承担中华经典诵写讲普及型基地建设项目(2分)。参与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并取得良好效果(4分)。 | 5分 | 科研处 |
说明:一、1.指标1至5项满分为100分,需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2.指标1-3中,学校名称牌、公章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 3.指标2-2中,教师普通话达标率低于98%的,此项不得分。 4.指标6可累计计分,以5分为限。 二、2018年10月15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向市教育局上交申报材料,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材料,科研处统一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