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宣传周】筑牢保密防线,提高保密意识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那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我们需要知道哪些知识呢?



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国家秘密标志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密级★解密时间”或者“密级★解密条件”。


公民日常生活中如何增强保密防范意识?

1. 不私自打听、索取、传播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

2. 不非法获取、持有、买卖秘密文件、资料。

3. 不私自抄录、复印、翻拍秘密文件、资料。

4. 不在互联网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图片及视频音频信息。

5. 不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工具发布或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6.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7. 不用手机谈论国家秘密事项或发送涉密短信。

8. 不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连接免费或没有加密防护的Wi-Fi网络。

9. 不私自引带境外人员进入涉密场所。

10.不在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进行非法测绘或拍摄。

11. 不非法复制转借涉密地图或涉密测绘成果。

12. 洁身自好,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诱、胁迫,导致泄密。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有了强的国、才有富的家”,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它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关系社会长远发展。让我们自觉抵制诱惑、提高敏锐性、觉察力,为维护国家安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文稿:党政办

初审:余   颖

二审:胡高飞

审核:易晓红

文章分类: 新闻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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